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取名自杜甫诗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对自己提出要求,也是与同行共勉。英文LEALEACH,是中文“凌一”两字的音译,就其本身含义而言,译为“忠诚”、“互相忠诚”之意。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是在全国律师行业进行名称规范登记后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全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30余名,执业律师均为具有多年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年富力强者。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谒诚为社会提供细致周到的法律服务。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成功地团结了一批精研各个部门法领域的专业人士,全体律师都具有各自研究和从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完全具备独当一面、切实出色地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执业能力。同时,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鼓励并不断发展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进行集团配合的工作理念,能够集全所之力完成重大复杂的法律项目。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还与各级行政机关及相关中介组织保持密切的业务联系,着力为当事人提供多方位的专业支持。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时刻跟踪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下的经济发展态势,实时有针对性地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总结实践经验、提高理论水平,阐精竭虑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高标准的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各界的法律服务需求。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将技术支持作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拥有独立的局域网络及其它先进的办公设备,保障本所员工运用网络进行高效的电子化办公。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还逐步推广远程办公模式,以适应律师服务的流动特点。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十分重视资讯的收集研究和经验的总结,不断地更新和整合资源并通过逐步完善的联络机制使本所的业务和管理纳入可靠、安全、高效的业务体系。
作为保障律师素质的一个重要手段,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强调人才的选拔和运用,并长期实施专业培训方案,最大限度地开发每个人员的优点和潜力,结合律师所的业务方向,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